解读关于女人婚前性行为的性的错误观念
调查显示,小学生中,半数以上的9至11岁小学生已出现青春期的身体变化,10%的9至11岁女孩已来月经,3%的9至11岁男孩已有遗精,标志着他们性生理发育成熟。然而,他们中仅30%知道月经和遗精是怎么回事。在12至24岁青少年样本中,半数以上的青少年认可恋人间的婚前性行为,约1/5的青少年认可“一夜情”。分别有16%的大学生和35%的社会青年在婚前与异性发生过性行为。在婚前与异性发生过性行为的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中,分别有13%和48%的对象报告曾经怀孕过(女性)或使他人怀孕过(男性)。研究特别关注了“同性恋”:分别有5%和8%的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与同性有过爱抚行为,1.7%的大学生和5.1%的社会青年与同性发生过性行为。
女人婚前性行为误区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婚前性行为是中国九十年代的产物,有人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
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女人婚前性行为误区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我国的性文化观念越来越自由,甚至是比国外更加开放。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
当女人发生了性行为,那么这颗"毒瘤"就会继续延伸下去。有的和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则是到处一夜情。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不仅是对自身的不负责,更是对下一代。
女人婚前性行为误区3:满足对“性”的好奇与探秘心理
当今时代,性已经不再神秘,人们也不用为此遮遮掩掩。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可以说是日常生活中必谈的话题。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更加深化与现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