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8岁聋哑女童在学校被性侵害
派出所立案7个多月,至今没找到谁是施害者
小萍妈妈忧心忡忡地坐在驶向去派出所的公交车上
东南网12月10日漳州讯(本网记者 黄坚 李涛 实习生 陈驰)在龙海打工的浙江台州人王春芳夫妇这近7个多月来一直在为女儿痛哭、奔走。因为年仅8岁聋哑女儿小萍(化名)在漳州康声语训中心寄宿学习期间,被人性侵害。派出所立案7个多月,至今没找到谁是施害者。
记者于昨日上午来到王春芳夫妇所在的漳州龙海海澄镇,实地了解情况。
女童用手指着下面 不肯小便一直哭想咬人
王春芳告诉记者,她大女儿是在今年4月13日至5月10日期间在那家语训中心寄宿的。5月10日,她去学校看小萍时,女儿一直哭,闹着想要回家。于是,王春芳把女儿带回海澄镇家里。回到家时,女儿就一直哭,不睡觉,也不小便,就一直用手指着下面。第二天天亮,王春芳就带着女儿到龙海第二医院妇科检查。医生轻轻地把女儿的下阴弄开一点,小萍就哭得更加厉害,医生看到里面有血流出。于是,龙海第二医院医生建议王春芳带女儿去漳州市第一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的诊断结果为:外阴疼痛,红肿。当天下午4点多,王春芳用手机打110报警。
漳州市通北派出所5月12日立案受理。通北派出所带着小萍到漳州市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外阴局部红肿,充血,潮红,大阴唇内侧上部一裂伤,长约0.3cm。接着,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物证检验鉴定室对小萍的伤势出具了一份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该鉴定书上写到,委托单位:通北派出所;委托时间:2010年5月11日;案情摘录:2010年5月11日22时许,小萍的母亲到派出所称小萍在漳州康声语训中心学习时,被人插其阴部。该鉴定书的分析说明写到:根据检验所见,伤者会阴部软组织挫擦伤。阴道口处局部粘膜潮红伴触痛。鉴定结论:依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第4.6条规定,小萍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据王春芳说,在女儿受性侵害前一个月,情绪波动很大,甚至还咬人。记者见到小萍时,由于小萍不会说话,耳朵又听不见,当王春芳问她当时发生的事时,她只是用手做剪头发的手势,然后用手指其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