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19日上午,曾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邢台市系列强奸幼女案被告人姜永生得到应有的惩罚,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罪犯姜永生被执行枪决。
■连发强奸幼女案惊动公安部
2007年之前,邢台接连发生多起强奸幼女案件,在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的同时,在当地亦让家长和学生人心惶惶。该系列案件同样惊动公安部,公安部立即责令当地警方迅速查处。同年9月7日,邢台市桥东区又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结合以前发生的系列强奸幼女案进行串并分析和DNA检验,当地警方发现邢台市41岁的居民姜永生在案发后去向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省公安厅随即将案情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将姜永生列为部级督捕逃犯,在全国进行网上追逃。同时,邢台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在全市范围进行地毯式搜捕。
2007年11月11日清晨,姜永生在甘肃永登县龙泉寺收费站落网,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姜永生被移交我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