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揩油”是不是国情一种?
唐伯猪(销售)
前几年在公司啤酒经营部工作,主要销售一种面向酒店的高档啤酒。啤酒业竞争很激烈,促销活动层出不穷,其中最基本的一项是“开瓶费”,每卖出一瓶啤酒,服务员可以凭瓶盖向我们兑换5角钱。别小看这区区5角钱,有的酒店生意好,一个月下来,服务员的“开瓶费”比她们工资还高不少。
作为酒店老板,当然不愿意利益被手下员工分流,常常要求瓶盖“充公”,开瓶费统一交给酒店。每次这样一整顿,我们啤酒销量就会大减,我们不得不宣布取消开瓶费,然后想出五花八门的方法,最终偷偷以其他形式去“刺激”服务员,调动其积极性。
“小鬼”要对付,“大鬼”当然更不能马虎。比如有资格签字把关的部门主管、财务经理,作为销售人员,也一定会持之以恒地去“做工作”。比如某私营大酒店的总经理助理,拒“腐蚀”了大半年,最终还是收下了一些价值不高的礼品,之后对我们格外照顾,有时候弄得我们都不太好意思,因为其他酒店同职位的管理人员比她“要求”高多了,也没有这么回报我们。想必那家酒店管得太严了,以至于她不了解“行情”,背负了太多思想压力,只收区区一点东西,这样做实在得不偿失。
后来,我跳槽到一家大型装饰公司跑业务,接触的甲方大多实力很强,出来谈单子的人也大多很牛气,根本不用你想方设法给他小恩小惠,他们自己会开口要。有一笔大单子谈了半年,吃饭、洗澡、上夜总会不知道多少次,我们老板满以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定价时对方会通融通融。不料吃油了嘴、唱哑了嗓子的对方主管,却一点没让步,最后签了一个微利的低价单。
“吃了你的,拿了你的,最后还是公事公办。这也是一种境界,人家不担心你要挟他,因为你去嚷嚷他也不会承认……”老板感慨道。这种自己占了便宜,又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人,真不太好形容他们——道德上的坏人,合格的员工?
“中国人习惯揩油。如果你给他五文钱,让他去买醋,他会自己留下两文,打三文钱的醋;如果你给他三文钱买醋,他会留下一文……假如你只给他一文,他没法吃回扣,那么他会在半路上洒掉一些醋,发泄不满。”一个近代英国商人这样形容我们的国人。这样的描绘,当然会让爱国愤青拍案而起,可是这也的确不是空穴来风。就算有些偏颇,也应该让国人对此有所反省,有则改之,共同维护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