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你在世外桃源之地——香格里拉认识了一位年轻导游,并且很快迸发激情。
作为一个作家,我见识过一些萍水相逢的激情故事,这类故事特别容易发生在临时性的组合人群中,如一些旅游参观活动。山清水秀,花前月下,毫无牵挂的男女离开牵制自己的种种世俗(当然也包括家庭),激情的种子极易发芽。那种感情不可谓不真,也不可谓不烈,但大多数当事者不会当真,旅途结束,情分也就断了。
根据你的叙述,你遭遇的这段爱情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天。
而这,在柯老师眼里,充其量只能算远离“人间烟火”的梦幻。
你却由此开始彷徨,“好想爱情一把”。但爱情一把的后果却非常“物质”,不仅意味着放弃优厚的生活,也意味着丧失对女儿的抚养权——以你和男友目前的经济状况,老公会很容易得到法官的同情。而你,目前也确实没有做好抚养女儿的准备。
果真如此,你虽然实现了自己的初衷,好好爱情了一把,但作为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牵挂会不会使这段感情显出某种不圆满呢?
我想起鲁迅先生1923年写的一篇杂文《娜拉走后怎样》,以你的大学学历,这篇文章你应当读过。娜拉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她忽有一日觉悟了,不想再做丈夫和孩子的傀儡,于是离家出走”。
对于易卜生的这个名剧,鲁迅曾做出如下解读:“娜拉走后怎样?——个英国人曾作一篇戏剧,说一个新式女子走出家庭,再也没有路走,终于堕落,进了妓院了。还有一个中国人,说他所见的《娜拉》是和现译本不同,娜拉终于回来了。这样的本子可惜没有第二人看见,除非是伊勃生(又译“易卜生”)自己寄给他的。但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因为如果是一匹小鸟,则笼子里固然不自由,而一出笼门,外面便又有鹰,有猫,以及别的什么东西之类;倘使已经关得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