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在录像中虽语带轻松,但对于自己不爱被告,却要跟他发生关系感到“很惨”。她形容被告是“两面人”,一方面对她温柔,但只要拒绝跟他性交,便会大力关门发泄,事主引述被告指性交后便“拥有了”她,自己亦已献出宝贵的第一次,“拒绝他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一起。惟事主表示,奈何被告几乎每天要求发生关系,也没有戴安全套,虽然自己不断拒绝也无效。 sifanghua.com
她估计在这段时间,2人发生关系多达300多次,多数发生在星期六,在被告家中度宿,或平日到他家中补习的时候,惟被告也不理会大厅是否有补习学生,或是否有借宿的学生在睡觉,均会要求与事主发生关系。至2006年12月,事主认为已懂得分辨自己根本不爱被告,纵使被告曾威胁用刀伤害2人,也决心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