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十多年,日子还算太平。
我和加森先后回到上海,他在单位逐渐有了一定的地位。因为他比较擅长理财,我就把家里的“财权”全部交给他,自己在工作之余悉心照顾他和女儿的日常起居。几年前,我退休了,在加森的建议下,家里开了个公司,对外招聘业务员。
有个女业务员刚刚离异,本来交了一个男朋友,却不知何时与加森好上了。我发现后很吃惊,找来加森那边的亲友来做他的工作,希望他能给女儿做好榜样,不要做出伤害家庭的事情。
让我伤心的是,等“说客”一走,加森就丢给我一句话:“你留得住我的人,留不住我的心。”
耘夏伤心得说不出话,望了望窗外。三年前,加森第三次移情别恋。被我发现后,他索性说今后这几十年要为自己活,随后从家里搬了出去。
离婚后我们还打了场官司
这一次,离婚的念头首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毕竟,我也是有自尊的啊。离婚涉及到许多东西,比如家庭财产。我的收入是全部“透明”的,退休工资也都交给加森打理,可是他手头到底有多少现金、投资了什么理财产品,我却一点都不知晓。
如果按照加森所说的“各自掌管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我如何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合法权益呢?不得已,我请人帮我做调查,发现加森还瞒着我买了几套房子。我起诉离婚,加森则希望能够协议解决这个问题。律师说,如果打官司我起码能分到几十万的财产。
但加森提出,如果我同意离婚,他可以适当补贴我。我同意了。于是,加森拿出一笔钱放在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请他做中间人,说好等离婚协议生效后,由中间人把这笔钱交给我。
可谁料到,离婚手续刚办好,加森就反悔了,不让中间人给我这笔钱。中间人觉得应该按约定办事,还是把钱给了我。加森就把这个昔日的朋友告上了法庭。我很内疚,觉得让朋友无端受了拖累。法院经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判决加森败诉。
虽然说官司赢了,可我还是很难过:做了30多年的夫妻,我真没想到加森会如此绝情,离婚后还要让我难堪。连着一两个月,我都闷闷不乐,晚上失眠,身体感觉很不舒服。见此情形,有位女友就怪我不该离婚,说年纪一大把了,有什么不能忍的?
还说加森还不算闹得最过分的,说我应该学旧社会的贤妻良母,要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本事。让女友这一说,我反而冷静了下来。想一想,夫妻情固然重要,但对方如果一再出轨,这就证明他的道德品质成问题,说明他对这个家不够留恋,对我这个结发妻子根本谈不上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