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精灵
日子在吵吵闹闹中不紧不慢地过着,我提出离婚,赛菊接受不了,于是我决定考研,希望通过这种途径达到分手的目的。几年的复习备考时间繁忙而疲惫,赛菊明知我考研的目的是离婚,仍不遗余力地支持我,但我从未因此动摇离开她的决心,丝毫不曾被她感动过。
2001年,我终于如愿以偿,考回了武汉。研究生复试的那天,我遇到了馥芬(化名)。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参加面试的一共有9人,我一眼就注意到了其中一个女孩,比我略高,大大的眼睛如一汪泉水,鹅蛋形的脸庞,光滑的额头,白皙的皮肤。最先吸引我注意的倒不是她的漂亮,而是她那一身紫色:紫色的衣、紫色的鞋、淡紫色的头发,一个真正的紫色精灵啊。由于看得入神,以致导师点名时我都未听到,导师生气了,就打发我先去体检。等我回来时那个紫色精灵已经走了,只知道她叫馥芬,来自上海,在一家外企上班。
开学后我一直盼了两个月才见到馥芬,她是因公司业务交接来晚了。巧的是我们居然住在一栋宿舍楼,她住七楼我住二楼。
虽然我和馥芬彼此印象还不错,但我们也仅限于同学关系,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
那天外教给我们上口语课,外籍老师安排我们演练西方婚礼。全班100多人抽签决定各自扮演的角色,从新郎到嘉宾不等。巧的是,馥芬抽签抽到了新娘,而我却是新郎。可能是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吧,馥芬紧张得竟把花冠都掉在了地上。
那节特殊的外语课很快结束了,但我和馥芬的关系因此越来越好。我不擅长电脑,而馥芬不擅长写论文,就这样我们互相帮忙,最后干脆论文都是两人署名。日常上课、吃饭我们总在一起,越来越默契,以至于一起去医院看病时,医生还以为我们是夫妻。
2003年,我和馥芬终于突破了最后一道界限。那天我们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我和馥芬都不善饮酒,被灌得晕头转向。酒宴结束后,我们彼此搀扶着打的到了宿舍楼下,我只得抱着她的细腰送她到了寝室。我帮馥芬脱了外衣、鞋子,正准备离开时,她把我拉住,那夜我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