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生日到了,我收到了远方托人带来的礼物:一个“接吻”音乐盒,一张生日音乐卡。我很快乐,也很感动——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我决定请他吃饭,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他记得我的生日。我问远方,“生日只是曾经轻描淡写地提过一次,你怎么就记得了呢?”远方说,“用心当然可以记得住。”那真诚的眼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慢慢地,我接受了远方的爱。怕妈妈知道,我们就在外面坐着看星星。远方总是把外衣披在我的身上。我流泪了,哦,一件外衣,就是温暖的爱情,就是月光下幸福的星辰。我好幸福啊!
纸包不住火,妈妈知道了坚决反对。远方来求妈妈。妈妈说,“你怎么能让我18岁的女儿给你9岁的女儿当晚娘?你于心何忍?更何况,你也有残疾……”我求妈妈,“妈妈,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我的第一次给了他,我就要嫁给他!哪怕结婚后再离婚也要嫁。否则我怎么面对第二个人呢?”
妈妈大发雷霆,砸了远方的店铺。或许是因为远方没有报案,或许是看出我的决绝,渐渐,妈妈默认了我和远方的关系。那年的腊月十八,我嫁给了远方。尽管妈妈没给我一分钱的陪嫁,远方还是摆了酒席,给了我一个难忘的结婚仪式。不过代价是那一点点可怜的积蓄所剩无几……
爱人,再苦也要和你一生一世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吃糠咽菜也会嚼出幸福的味道。我和远方相亲相爱,真的好幸福好快乐。每天睡觉远方都会温柔地拥着我。即便偶尔拌嘴分头而睡,半夜不知是谁主动我们就又相拥而睡了。天渐渐热了,肚里的孩子越来越大了,远方对我说:“晨明,不是我冷落你,只是顾及你和孩子的健康……”我很感动,为他的细腻与体贴。
那时,远方对我真的很好。我年龄小,有时任性地和他争吵,急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抓他的脸。冷静下来也好后悔,怕他出去被人说,可他总是笑着调侃:“怕啥?难道他们不知道怕老婆才有饭吃?”唉,就像远方说的,人度蜜月,你过蜜年,我真的很满足,很满足。
美中不足的是贫穷。因为店铺被妈妈砸了,再加上那年学裁剪的人少了,远方的生意也就没得做了。我们几乎就靠种那一点点地过活儿。远方原本是抽烟的,可是经济的拮据让他决定戒烟。记得那次婆婆给他两元钱买烟,他却给我买了面包(晨明的眼里再次溢满了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