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夏天,蒿下班回来,就提出要办停薪留职,说要去南方做生意,已经和几个朋友商量好了。我说那我怎么办。他说,不然的话,我们就离婚吧。我很吃惊,我们都夫妻这么多年了,两人在外面都没有别人,偶尔吵架第二天也就和好了,这离婚从何谈起呢?我哭着问他原因,问得急了,他说他从开始就对我没感情,跟我结婚也是不得已的,他依然忘记不了他的初恋情人,这次去南方就是去找那个女的,而且那女的已经为了他离婚了。这句话让我的心一下子凉了。而且我也知道,蒿一旦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几天之后,我同意离婚,并协商好先瞒着女儿。
同病相怜重组家庭
离婚后我带着女儿没脸回娘家,因为农村的女人如果离婚了会遭到村里人的笑话,母亲看出我的为难,就把哥哥在市里的一套房子给了我。好歹我们娘俩儿算是有了栖身之处。由于没有文化,我就在朝阳租了一个摊位做起了杂货生意。
因为蒿对我的伤害,所以离婚后我一直想找一个本分的男人,但一直都没找到。直到4年前,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说他叫含,比我大3岁,因为老婆红杏出墙离了婚。我听后心中一震,觉得他和自己是同病相怜。和他初次见面是中秋节,那天,我们先在我家附近一个小酒店里吃了点东西,然后我让他顺便上我家看看。 快到家门口时,他非要买水果和月饼,说是过节,给我和女儿吃。进了家门,他只是大略地看了看,坐都没坐,就离开了。交往不久,他又给我的女儿买了双鞋子。这让我觉得他处事得体,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的。
结婚后才发现,再婚远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首先,住就是一个问题。当时,再婚的时候,母亲就把哥哥的那套房子给了我,算是嫁妆,虽然只有60多个平方。而含那边则有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如果让他和儿子住到我的房子来,四个人太拥挤。照理,我和女儿可以搬进他的房子里。可是,他从来没有跟我主动提过这事。他的房子,他不提,我当然也不便提起。因此,结婚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还是各住各家。只是,周末的时候我到他那边住一住,或他到我这边住一住。
我觉得这样下去总归不是办法,便想再买一套房子。正好有一次含对我说,他的房子至少可以卖到20万元,我就动了心,太贵的房子我也买不起,我就向他提出,干脆我把我的房子卖掉,然后把他的房子买下来,这样一家人就可以住到一起。至于房价,就按他说的价格,20万。他想了想,没有反对。就这样,我交给他20万块钱,我们去他单位办了相关手续,我成了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