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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认识的第8年,我们结婚了。2001年,我的父母虽然并不愿意我远嫁异乡,但为了我的幸福计,也只有含泪点头。
我们那不堪一击的爱情
结婚后,我仍在孝感上班。虽然两地分居,但是总算有了一个家,为了让他每天回家有热饭热菜吃,我特意把我的父母接到十堰。我们一家四口住在新桥单位分的70平米的房子里,那年6月,我怀孕了,办了停薪留职,在家休息。
怀孕期间,婆婆很少来看我,只是偶尔打打电话,我自然有一些不舒服,但是父母劝我为孩子别生气。
孩子还在我肚子里,婆婆就去找人算了个命,说孩子在某某时辰出来会比较好。婆婆发令让我一定坚持到她说的那个时间生孩子。可是这种事情是能坚持得了的吗更何况,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医院里发作了。我和新桥大吵了一架,新桥却说他妈妈也是为我们好。我的父母很担心我,希望我剖腹产,但是他妈妈仍然坚持,最后是我妈看我实在是疼得受不了了,脱口而出:“改了嫁的婆婆还这么狠!”这是婆婆的痛处,婆婆一记就是7年。
后来医生来了,把我立即送到手术室,做了剖腹产手术,才保我们母子平安。可即使生了儿子,也并没有缓解我们婆媳间的矛盾。
我坐月子期间,新桥和婆婆全然不顾还在调养的我和怀中的孩子,执意要我的父母离开,他们有什么错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出了钱又出了力,如果不是我,他们老人家也不至于这么狼狈。我强烈地觉得愧对父母。
孩子还没满月,就住进了医院。新桥给我父母打电话,商量满月的事,并告诉父母孩子病了,希望他们回来。一听到孩子病了,我的父母不计前嫌地来到十堰。这一来,就是六年。
六年来,风里来雨里去,我的父母透支着他们的身体来维护我们这个小家庭的幸福。孩子大了,可以上学了,我们也买了车买了楼,苦日子总算都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