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来想去,觉得婆婆这么对我,可能是因为我跟修思感情太好,她看不惯。平时我和修思的房间,她想进就进,从不敲门。我们如果锁门,她就会摔盆掼碗,弄得我俩亲热时总是战战兢兢,倒像在偷情。她还爱把耳朵贴在房门上听我们说话,不小心撞见一两回,我和修思很尴尬,她倒是若无其事。后来我和修思单独呆在房里的时候,就把电视或录音机的声音开得大大的,她听不见了,就在外面指桑骂槐。
我不舍得修思做“夹板”,就征求他的同意:我带孩子回娘家住,我上班时,让我妈料理孩子的吃穿。娘家住处窄小,一家三口搬过去是不可能的,婆婆也不会答应。修思含着眼泪答应了。“分居”生活一过就是好几年。等到孩子要送幼儿园,不得不到户籍所在区就近上学,我也只能搬回来了。这时修思也已重新上岗。虽然一进门就看见婆婆的面孔“晴转阴”,但想着一家三口总算可以厮守在一起,我还是挺高兴的。
噩耗从天而降
团聚没几天,噩耗就把我们的幸福摧毁得灰飞烟灭。
至今想起来,我还是感觉手脚冰凉。那几天,修思老说肚子痛。他不是娇气的人,他喊痛那肯定是痛得不轻了。有相熟的同事听了,说像是阑尾炎,要做手术的。我到姐姐家借了钱带修思去看病,医生初步诊断为阑尾炎,是急性化脓的。等到修思上了手术台,明明半小时的手术,两个小时也没见人出来。然后实习医生跑出来———要请专家会诊。好不容易找来专家,实习医生又出来说———不是阑尾炎,怀疑有肿瘤,要改变手术方案。
病理报告出来,是直肠癌。因为肿瘤长在肠子外面,跟大动脉、输尿管、膀胱都粘在一块了,手术也没有用。医生就把切开的刀口又按原样缝合了。专家说他只能活3个月了,最多也不过半年。
事实上,修思扛过了2年3个月。那800多个日日夜夜,我白天上班,晚上去接孩子,然后做饭,洗衣服,给修思和孩子洗澡,一转眼就到了深夜。因为肿瘤压迫,修思无法排便,只能做小手术开造瘘口。因为疼痛,他常常要*杜冷丁的药效才能勉强合眼。我学会了自己打针,还从医院借到一个氧气罐,随时给他吸氧。因为经济压力,也因为睡眠实在不够,我憔悴得迅速苍老,身高1米68的人,体重只有92斤,像一阵风就能刮跑似的。
修思心疼我,曾哭着求婆婆:“致秋太苦了,妈妈帮帮我们吧!”
婆婆大概也心软了,第二天她破天荒给我儿子买了双跑鞋。晚饭时,她起身去找鞋。喜笑颜开进的房间,出来时却黑着脸,连声质问是谁拿了鞋子。
为了证明我们没拿,我和修思翻箱倒柜地找,结果当然是找不到。那双鞋到底到哪儿去了,至今没有人知晓。但婆婆的脸色从此再也没对我们放晴过。
修思渐渐吃不下饭,只能*打点滴维持营养。在他弥留的几个月,他求我请假陪在他身边。正是夏天,孩子放暑假,修思希望我们母子俩能伴他度过最后的一点时光。他说他很害怕。
保不住容身之所
我没有说我其实也很害怕———我怕茫茫的未来。
我只能摸着他的头,安慰他。他死也不肯进医院,我说他任性。他不得不吐了真心话:他知道自己住了院就不能活着回来了,婆婆这么讨厌我,我在医院一陪几十天,以她的性格,很可能连我也进不了家门。我再也忍不住,两人抱头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