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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留所里出来,我长舒了一口气。这一次,我已经没有了上次的伤心和疯狂,因为我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 离婚。
最终分手
没想到,我还没来得及上法院,法院的传票已经送到我手里了——秀梅再次上法院起诉和我离婚。她要求抚养小孩,让我一次性付清13万元的抚养费,以及2万元的青春损失费。
这一次,我据理力争,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地反映给法院。最后,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了我,但因为秀梅没有经济来源,仍要求我给她1万元的补偿费。
对这个判决,我很不满。因为当初她已经拿走了我所有的积蓄,我凭什么还要给她钱呢?另外,我怀疑她爸爸和她一起专门以这种手段骗人,我不能让他们得逞。
在倾诉的最后,李元福红着眼睛对我说:“我不知道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是我做错了什么,还是老天给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一个星期后,我接收到李元福的电话,他说他已经同意给秀梅1万元,他想彻底从这件事中走出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我衷心祝福他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