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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的话,只是在今年我生日前一次逛街时,我看中了一件衣服,最后是鹏辉付的款,我要还给他钱,他说就当是送我的生日礼物,因此我没有拒绝,可以说这是他第一次送我礼物。那件衣服,被我束之高阁,一直没有穿,因为在我心里,它已凝为永恒,成为一种记忆,对于现在更是一种耻辱……
一直以来我固执地认为,男人是受欲望支配的,先有了欲望然后才会有感情;而女人是受感情支配的,对有感情的人才能产生欲望。我沉沦在这种因感情而产生的欲望中,并且认为鹏辉对我也应该由欲望变为感情了。如果不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几件事情使我慢慢清醒,我想我会一直沉沦,或许现在已经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一件事我称之为手机事件。几个月前我和鹏辉一起去外地处理一些税务事宜,回来的路上我不小心将手机弄丢了。正好刚刚上市了一款很漂亮的手机,我无意间在鹏辉面前流露出了很喜欢这款手机,可是我绝对没有让他给我买的意思,因为它的价值不菲。鹏辉看了一眼价格,劝我说以我的经济实力不是时候用,就没说别的。
可是当我回到家里后,丈夫竟然要用他买断工龄的钱为我买那款手机,当时我的心里一 震,然而仅仅是一震,没有醒。第二天,当我拿到鹏辉给我买的,一部和我丢失的那款价值相同的手机时,我想到了丈夫那诚恳的眼神,我感到一种彻骨的疼,却也仅仅是疼,没有死。第二件事我称之为结束之旅。手机事件后不久,公司组织客户中秋节去旅游,鹏辉在被邀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