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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哲哲。
“字条上说:我以前厌恶摇滚乐的乌烟瘴气,可是谢谢你今天让我领略了它的力与美……”仲青一字字念出,仿佛那字条现在就摆在他的眼前。
在一起
情人,这曾经是我最厌恶的字眼,可是我心甘情愿做了哲哲的情人,从最初认识她的那一天开始。哲哲大我3岁,是被人包养的“二奶”,包养她的是一个大老板。我只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学生,所以在开始的大半年里,我只是做哲哲的地下情人。
哲哲一如既往地来这间酒吧听歌,我却不再只看吉他。快收工的时候,哲哲就先离开,一个人开车去约会的地方,我再镇静地收拾行头,一踏出酒吧门口,我就一路狂奔到最近的街口拦的士。
“你不要因为哲哲是二奶就看不起她。”仲青很在意地强调着,显然他不愿任何人有任何损害哲哲形象的念头。仲青告诉我,哲哲出生在一个偏远的乡村,家里希望她能早点离开这穷地方。
小时候的哲哲盼望自己能考出去,她成功了,可是到最后她也只是一个穷大学毕业生。哲哲选择了这条一步登天的“捷径”来改变她和她亲人的生活。
哲哲说她曾经也想过死心塌地地跟着这个男人,可是经年累月之后,哲哲明白她永远只能是那个人的“别墅”。
“哲哲说,在她认识我之前,她还是个穷人,一个表面富有、内心贫瘠的穷人!”仲青侧头看看我,解嘲地笑了:“我帮她脱贫了,我们之间有情有爱有音乐,尽管我没有钱,但我给了她另外一种富有,尽管对我而言,无丽真正拥有哲哲是痛苦的,也是屈辱的,但那个时候我们相信有未来,因为,我那么年轻……”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也越来越炽烈。在那个大老板不在的日子,哲哲带我去她的别墅,之后是天堂般的时光。我们都知道总有东窗事发的时候,但哲哲和我被这时光迷住了,相爱是那么美好,我们控制不住它了。
1999年,我大学毕业了,而哲哲也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简单地收拾了行装,跟着一穷二白的我来到另外一个不显眼的小城市。我不敢去酒吧重操旧业,因为担心遭到那个大老板的报复。带的钱没多久就花完了,我们住进了简陋的出租房,两个人一起打工赚钱。我一定要拼出一片属于自己天空,让哲哲在我的臂弯里享受她想要的一切。
“我是不是很天真?”仲青问我,眼睛里有泪光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