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电不服一审 二审郝蕾胜诉
在经过一审裁决后,江苏广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于今年7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郝蕾没有出庭,双方律师都提供了新的证据。
二审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双方围绕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否郝蕾违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江苏广电还拿出两份新的证词,一份为《永不瞑目》剧组一位主要男演员郭家铭的书面证明,表示郝蕾通宵和自己写歌,确实影响了工作状态,为此还受到过剧组批评。另一份证据为剧组制片人出示的郝蕾迟到证明。
记者前日采访了郝蕾方面的谢律师,对这两个新证据,郝蕾方面并未当庭提出异议,只提供了一条郭家铭发给郝蕾的短信,意思是说,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好的,这位男演员无意做任何伤害郝蕾的事情。另一条短信是《永不瞑目》的制片主任在宣布与郝蕾解约当天发的,内容大致是“你到北京了吗?今天很想来送你,但我实在没有勇气见你”。谢律师透露,这样的内容可以说明解约是有内情的。
近日,二审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江苏广电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最终郝蕾胜诉。
对于官司的最终结果,郝蕾经纪人表示,正在排练话剧的郝蕾表示事情已有定论,不予回应。
圈内观点
郝蕾星途或受阻还要以作品服人
记者在搜索案件相关的评论时发现,当时案子还没结,就有不少人替郝蕾担忧:一个人对抗一个台,就算赢了官司也会赔了星路。
某知名制片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郝蕾在这件事上真不应该较真,跟电视台打官司,对她没有好处。如果江苏卫视给各影视公司一个暗示——“以后郝蕾演的剧我们绝对不买不播”,试问这个圈内有谁会为一个女演员去得罪一个台?
资深经纪人黄女士透露,郝蕾在娱乐圈里是出了名的性格直爽、敢作敢为,虽然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没错,但跟江苏广电结怨未必是好事。
不过黄女士认为,这件事未必对她的星路有太大的影响,江苏卫视是一个单位,剧组是这个单位的一部分,郝蕾告的是剧组,与电视台并无必然联系。而且演员还是靠演技和好的作品说话。只要她有好作品,相信电视台不会因此就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