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电不服一审 二审郝蕾胜诉
在经过一审裁决后,江苏广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于今年7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郝蕾没有出庭,双方律师都提供了新的证据。
二审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双方围绕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否郝蕾违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江苏广电还拿出两份新的证词,一份为《永不瞑目》剧组一位主要男演员郭家铭的书面证明,表示郝蕾通宵和自己写歌,确实影响了工作状态,为此还受到过剧组批评。另一份证据为剧组制片人出示的郝蕾迟到证明。
记者前日采访了郝蕾方面的谢律师,对这两个新证据,郝蕾方面并未当庭提出异议,只提供了一条郭家铭发给郝蕾的短信,意思是说,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好的,这位男演员无意做任何伤害郝蕾的事情。另一条短信是《永不瞑目》的制片主任在宣布与郝蕾解约当天发的,内容大致是“你到北京了吗?今天很想来送你,但我实在没有勇气见你”。谢律师透露,这样的内容可以说明解约是有内情的。
近日,二审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江苏广电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最终郝蕾胜诉。
对于官司的最终结果,郝蕾经纪人表示,正在排练话剧的郝蕾表示事情已有定论,不予回应。